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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色生香』

图片抓拍于这只火鸡半边被解体的关键时刻(看见上边的碎肉了吧)。Thanksgiving的重头戏还是火鸡。去了一家“中西结合”的朋友家共餐,男主人是懂得“地道”烤法的。比如safeway虽然一只火鸡不论大小只卖$5.99,但普通家庭挑选16磅左右一只便已足够,贪多取大反而不好;比如火鸡至少要提前两天从冰箱拿出来化冰(因为它大- -#),否则来不及解冻只能吃火鸡三明治;比如有些人不会烤,把火鸡丢到烤箱,外皮全黑糊里边还是生的——地道的解决方法是在靠大腿附近肉厚的地方插上一只温度计随时监测,并且要常用烤出来的汤汁给鸡“冲澡”...吃,的确是门艺术。

感恩节老三样:turkey, mashed patato, green bean。还有外宾一道:东北凉拌菜,胡萝卜丝+海蜇皮+杂菜,乱拌。看到土豆泥那张泛着油光的脸蛋了么?火鸡烤下那酱汁的功劳。

朋友说感恩节通常的全民食量是平日的两倍,这个道理对我来说一贯适用。微波加热后的小面包酥酥脆脆,擦上黄油,一口咬掉半个。抱歉,我的吃相从来跟淑女差十万八千里。

红酒和葡萄汁1比3,依旧酸苦。于是乎就想到以前看书提到的喝法,先sip一小口,慢慢品其中的甜味。
『Give Thanks』
08年,long-run父母纠结持续,3月陆续收到大学通知,5月决定自己最想去却最难念的学校,6月高中毕业,9月入community college待命,11月开始四处找Apt准备岁尾赶赴UCSD。似乎所有人都能在每年年底列出很长一张list,欢笑辱骂都留下,明年翻开新日历重新写起。也有很多人熬不过岁尾,稍早的已葬身在四川的废墟下,略近的在孟买无力地听着亲人的哀声,还有的放着硅谷工程师不当拿枪直接崩穿了上司的脑袋……
几月前晚上从网球场回来,看到擦身而过一起散步的三口之家,开始追忆上一次全家三口坐在一起心平气和吃一顿晚餐是什么时候,结果感恩节的时候如愿了。去附近豪华区一栋几百万的豪宅做过清洁,而后回到比人家待客厅还小的Apt,依然为这股家的气息欣喜。穿了1年多的一条牛仔裤磨破,被老妈指责说“你这孩子,喜欢什么东西偏要一直只用那一样,用到坏掉为止”,结果感恩节得到了一条新裤,不贵,是节日别人shopping大潮后的遗珠。找南加州的房子毫无章法正要抓狂,王小力同学、Audrey和老爸病人的哥哥,也是UCSD毕业的学长,很偶然遇上的一些朋友就从middle of nowhere这样蹦出来……所以渺小如我更要感恩,感恩在这个时节,依然能够如此自由地呼吸。
“走出了这一场迷雾
阳光还有温度
每一场离别
当时都仓促
是距离让人领悟”—蔡健雅《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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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落之前,终于选到满意的景色。
年轻的女摄影师,让十七岁、纤瘦如辛夷花苞的模特儿赤足踩在溪流里,半俯身,一手提起裙边,沾着花瓣的涧水,流过她的踝,是江涉而过,芙蓉千朵的诗经意味。女孩仰起脸,斜阳将她的眸照得如此灿然,领口微荡,露出她麦色的锁骨,天真而诱惑。
女孩身后,一树桃花开得正好。
按下最后一次快门,大家纷纷扰扰收工,小模特儿身边多了个男孩。女孩满面绯红,说个不休,想是在说第一次拍广告的欢喜,男孩却只是一蹲身,一探手,把女孩停在大腿上的裙摆,拉下去。
遮住膝盖刹那,仿佛也遮住了夕阳,天倏地灰了,男孩脱下夹克给女孩蒙上,像裹一个珍爱的首饰盒。
女摄影师心里,有条时光河流,此刻惊起一摊鸥鹭。她也曾是个热辣女子,买一条曲折紧张的裹胸蕾丝裙,无吊带、低胸、露背、超短,一朵一朵影影的黑玫瑰里,透着肌肤如玉。与男友在火锅城约会,正奋力对付一个鱼头,忽然一瞥眼,男孩一直气鼓鼓看她,脸拉得长白山也似。一低头,原来领口微堕,春光呼之欲出,不经章拉一下,顺手揩揩满嘴辣油。男孩悻悻地说:"明天不要穿了,色狼都给你招来了。"半晌又道:"如果在我们公司,你穿成这样,已经把你开了。"
晨起在他家,他匆匆梳洗,她吃力地套进蕾丝裙,下摆太窄,不配合她此刻的大步流星,顺手提到腰上。他正在刷牙,一转脸看见,顿时不耐地"咳"一声,口杯一搁,一把给她揪下来,拽到正常位置还嫌不够低,再压力一扯,"嘶"一声--吓得她。
她心道:"老土。"本来就是只有两人的私人空间,暗暗嗔他的不解风情。
然而此刻,桃花,如所有人所恋慕的桃红花瓣,静静落在她肩上。她忽然了解那一刻男孩的感觉。不是爱情。不是寻常男人对女人,因色而生情,因情而动念。是呵护与体贴,是担心她着凉,是怕她举止失当,遭人轻侮,是谁无夫妇,如宾如友?因此,提携棒负,畏其不寿。
这种体贴知己,
心想,
那应该叫做亲,比爱情更切肤。
这一生,她遇过许多人,太多人赏悦她撩裙的一瞬,如爱繁花乍然绽放、花腔突然唱到8度C;却只有一个人,会心疼地,替她牵下裙摆,是为花搭一架遮荫的硼。
女摄影师想,她有一个全新的、或者是最旧的构图。为了女孩,也为了十二年前的自己。如果,如果还有机会,拍最后一张照片。
只是,大阳已经下山了。
而所谓黑暗的意思,
大约就是沉默。
文:叶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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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那些成日尖着嗓子鸡叫的年轻人们和墨西哥餐加热后的怪味道,Cafeteria其实是很适合写作业的地方之一。记得小时候偷懒写作业的借口之一就是“周围太吵”,每每老妈总会回敬一句“毛主席小的时候家境贫寒,还在菜市场外头学习呢”。排除一些明显哄小孩的成分,这话首先历史背景就有疑义,湖南乡下上世纪初就有那么热闹的菜市场了?前段日子参加了一个关于集中注意力的workshop,据科学家们调查研究,即使听音乐这样被我们归类为可以纾缓大脑的行为,都会让人脑的神经中枢受干扰而“乱作一团”。现在想想,有时候边作业边听歌自以为效率很高,殊不知其实是习惯的成分过多。以前听歌注重歌词,而今偏好乐器;最近大脑更修炼到可以自动过滤架子鼓,以至于手脚常常不老实,噼哩啪啦就在书桌上敲起来。这样走火入魔的危险人物暂时要对图书馆退之三舍才好。
今天在饭堂被太阳晒得太舒服,结果一头栽到桌子上打起了吨。10分钟后揉着眼睛爬起来,就像歌里唱的“半梦半醒之间”,瞄见了旁边报纸上这漫画,大笑到被旁桌的众人连甩卫生眼。最强悍是Yeswecanary(居然动词被形容词化了!!)Island和被意大利人新添加到床上文学词典的“Oh!Oh!Oh-Bama!”,搞得跟鼓点一样还有beat有rhythm的;西藏的师傅们,唉,全部“走进新时代”了。
前段日子正纠结在“做梦时到底在用哪国语的问题”,今天西班牙语老师,快70的老头子了,不知咋地上课讲着讲着也开始周公解梦。有一次他梦见自己去孤儿院领养了个婴儿,带回家扔到床上之后完全忘记小家伙的存在。于是他批改我们那些据说“潦草成性、犯错成篇”的考卷直到深夜。回屋睡觉时一看床上,人家尿炕了。老头子把臭尿布一层一层揭开,结果又把人家吵醒了。一顿折腾之后,最后浑身尿臊的小家伙睁开眼睛,满面通红说了句:“I'm Sorry.”
这就是为什么Gracia老师百分百确定,这个梦绝对是用英文做的。

